网上交易偷税漏税谁之过

ugmbbc发布于 2007-07-24 17:03:12| 次阅读 字体: 打印预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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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网民都有过网上交易的经历,估计没有几个人缴过税,也难怪,因为网上交易已经被网民认为是避税的天堂了,不过以后可要小心了,革命先驱已经被判刑了.
网上交易偷税漏税究竟是谁之过呢?让我们一个一个的来分析.

  首先看看交易主体的责任.交易主体分为两种,商家和个人.商家不容易偷税漏税,拿淘宝网来举例,企业用户需要经过审核和验证方有资格入驻淘宝商城,其公司的银行账号是和支付网账号捆绑在一起的,工商税务部门可轻易地监测到交易情况,因而企业用户想偷税并不容易.但是个人交易就不好控制了.因此,个人交易是网上交易偷税漏税的主要根源,这块貌似目前没法解决,有待于网民素质的提高.

  其次看看淘宝们的责任.为这事我专门咨询我的私人法律顾问孙红霞律师,她认为淘宝们不承担责任,淘宝们免费提供的平台,属于中介性质,这件事中没有过错.淘宝们没有法律责任,但在流程制定等方面还是脱不了干系.淘宝们的交易流程是:申请卖家账户、进货、拍照、上传商品信息、缴纳商品登录费、回复买家留言、邮件确认交易、收款、发货、缴纳交易服务费.这是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,而在整个过程中,并没有缴纳税款的环节.建议淘宝在流程上多考虑考虑自己的责任.

  再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的责任.据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田享华、王芳多方调查,并没有发现相关的法律法规,网上交易已经成为税务“三角地”.据淘宝网的数据,淘宝网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成交额超过70亿元.这么大的一块市场份额,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竟然熟视无睹?

  看来,要想避免网上交易的偷税漏税,必须三管齐下:制定相关法律,网站完善流程,用户提高觉悟.不过,第一管难处多多,第三管更是要等到猴年马月了.

 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,网上交易的偷税漏税行为还将继续存在下去.各方所能做的只是尽量减缓罢了.这就像很多癌症,貌似不能根治,只能化疗延缓而已.

作者:刘兴亮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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