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根廷规定偷窥他人电子邮件可判半年监禁

ugmbbc发布于 2008-06-06 09:08:23| 次阅读 字体: 打印预览 分享至新浪微博 转贴到开心网 分享到校内人人网 添加到Google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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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严厉打击各种信息犯罪行为,阿根廷议会4日通过一项专门议案。议案规定,如果非法偷窥或操控他人电子邮件,最高可被判半年监禁。
这项议案经过两年讨论和完善后终于成为正式法律。

侵犯他人电子邮件隐私权的人不仅将面临15天至半年的监禁,而且还要视情节轻重支付1500比索(1美元约合3。1比索)至10万比索的罚金。

此外,这项议案还规定,在网上传播18岁以下未成年人色情信息者最高可被判处4年监禁。

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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